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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下午,我父亲阿忠林(男,现年六十七岁)到越秀园内散步,在园内不幸遇劫,非但身上薄财被搜掠一空,歹徒还残忍地击其头部,致其昏倒在离公园正门口不远、比较显眼的路中央。更令人可悲可叹的是:老人昏倒在这么显眼处的十几个小时后,在事发的第二天、即二00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清晨才被晨运的游客发现,经热心游客报警后才得以送医院急救。送院时,其惨状令人不忍目睹:老人七孔流血,满脸血痕纵横,满头鲜血已结硬痂;浑身衣服被血水和露水浸透……虽经全力抢救,但已为时过晚,伤重的他,遭受了一晚的风吹露打、低温与伤痛的煎熬后,已延误了救治的时机。老人一直没醒过来,在送医院后的第九天,就含着一腔冤仇与悲憾离去了。我认为该公园在此案件中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未能履行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也未能按相关法律标准和规定尽到作为公园管理者应尽的责任;在案发后亦无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正因公园在工作中存在的疏忽、纰漏和过失,从而导致我父亲遇袭昏倒在贵园内的十几个小时都未能得到及时的救治;间接导致老父的死亡。

证券投资
2005-11-21 12:01: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