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失业保险交的年数是累加的吗

劳动纠纷
2022-02-25 09:36: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为避免泄露隐私,建议来电告诉你的详细情况。
  • 你好,你这边是要主张失业保险的给付还是计算失业保险损失呢?
  • 你好!这个就需要核实社保工作人员了。
  • 您好,失业保险的年数是累计计算的。
  • 累计。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