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养了一两个月的小狗送去寄养 结果被宠物店弄丢了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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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宠物店之间形成保管合同纠纷,宠物店应当依据寄养合同赔偿你的损失。《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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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中心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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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是不愿意给你赔偿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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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店把狗弄丢了,应该照价赔偿。如果之前有协议,关于狗狗在宠物店里病亡,丢失的相关赔偿协议,那么按协议来赔偿。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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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进行赔偿。z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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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