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您说的洗钱是什么概念,不过当下比较常见的行为是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利用该银行卡办理结算。如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而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可能涉嫌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当然如果不知情,定罪就会存在疑问。帮信罪的法律规定是《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法定刑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就是最高判三年。涉及的案件首先要看是否确实构成了本罪,如果依法够罪了,再考虑案件的具体涉案情节,即有无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或者酌定情节,在三年以下刑期范围内尽量获得从轻处罚。法律条文如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追问:知道他用银行卡走流水,因为他说我的账户上是空白的,需要走一下流水,但是不知道他是洗钱的
解答:如果属主观不明知的情况,定性可能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