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弟弟离异,孩子14岁判给女方,现弟弟患脑梗塞偏瘫,姐姐有义务照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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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子女与父母没有赡养或抚养能力时,姐姐有义务扶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所以您弟弟的孩子成年后也应履行对其父亲的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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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子女与父母没有赡养或抚养能力时,姐姐有义务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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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了解多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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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照顾义务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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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