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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0月10日通过**的淘宝网买了一部手机,淘宝的交易号是**30含运费总金额是人民币1020.00,10月13号我们收到货,发现手机有严重质量问题,(对方在电话中承认是港版手机)事先我们并不知情,最后和对方协商退货,在10月17日我们通过**快运(单号1**3760)把手机退还给对方,对方收到退货后声明手机后盖有破损,要求我们承担运费和后盖费共计80元,我们协商很久,最后没有办法只能同意(因为如果不接受,对方不同意退款协议我们就没有办法退回一分钱)。所有的协商过程在淘宝上多有留言,最后我们重新修改了退款协议,但是在这过程中出现了错误,我们把退款金额写成了80元,也就是对方收到了940元,多收了我们860元,我们发现错误后就马上联系了对方,但是至今对方毫无反应,手机不接,留言也不回复,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知识产权
2005-11-16 19:21: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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