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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争回我应得的权利?尊敬的律师们:   我是一个广告设计师,前几个月我们人事部拿了一个设计比赛的资料让我们有兴趣的话就参加,后来我和一个同事各自做了一批作品参赛.我得了三个优秀奖,有二千多块钱的奖金.奖状上写的是我的名字,跟公司无关,而且颁奖单位电话通知我去领奖,因为那天有事,而且我以为只是一个纪念品就托我的同事拿着我的身份证去帮我拿,谁知道人事部的人早就预计好拿我的以前在他们公司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代领人的身份(我并没有要他们帮我领)先领了回去.很卑鄙,而且没有通知我,想私藏了。参赛时是以个人名义参赛,虽然是在该公司聘用期间和用了上班时间设计,但在广告公司,通常获奖了,该公司得的是名誉上的,而设计应该得到这些奖金和奖品。因为我和一个同事都获得不同的奖,他们公司领导决定,因为我同事还在该公司任职,所以会还给他所有的奖金;因为我已经离开该公司,就不想还给我这些奖金,或者说会扣一些奖金。我觉得很过份。是不对的。我现在想知道在法律上来说这些奖金是否该还给我,或者该还我绝大部分奖金。因为所有身边的人都认为该还给我的,但现在奖金和奖状在该公司手上,我没办法。但如果那天我自己去领奖的话,他们是拿不到奖的,而且奖状是只写我的名字,跟他们公司是无关的。

公司企业
2005-11-24 16:24: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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