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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1年9月3号入职黑龙江省云上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人事一职,工资6000元,单双休,均每天加班30分钟到60分钟,期间由于疫情不断,公司决定于12月3日起无限期休假,并于2021年12月20日工资发放完毕后,由公司负责人王雪莲女士解散群聊,公司在佳木斯哈尔滨南岗区,哈尔滨市阿城区均设有分公司,在2022年1月28日晚上17:00至19:00宣布佳木斯公司上班时间,并未告知哈尔滨市南岗区分公司的年后复工时间,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企业解散,是否可以拿到赔偿金和经济补偿,赔偿金的金额是多少

公司企业
2022-01-28 23: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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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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