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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某事业单位,系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规定上班时间为8:30—11:30,13:30—17:00,全天上班时间6.5小时,双休。 员工在此工作时间外工作日晚上加班,有时候节假日双休日加班,员工要求单位依法支付加班费,但单位以国家规定8小时工作制为由推脱。即全年所有加班时间要减去250天(全年上班天数)乘以1.5小时(正常上班时间与国家规定时间差),250天乘1.5小时等于375小时,约46个工作日,有这样规定吗? 例如:员工全年加班30天,按单位这种解释,非但没有加班费,还得为单位无偿工作16天吗? 麻烦解答,谢谢。

劳动纠纷
2022-01-28 19:06: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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