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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欠我100万,一直还不了,所以写了这么一个协议,意思就是从写协议的那个月开始,每个月不低于5000块钱的还款,到2022年九月份还清,如果他不履行,我就有权对这个房产有居住的权利,但是不能买卖,如果九月份还没有还清,他就要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评估差多少,再说给多少?但是从打协议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履行过一分钱,我是不是有权利自己把门打开?可以居住啊!协议是2021年九月份打的,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履行过一分,哪位律师让能替我解答一下,谢谢

债权债务
2022-01-25 22:06: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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