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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晚11:20分左右,我母亲不甚从单人床上摔到地上,流血较多,神志欠清。11:50分左右将她送至门头沟某医院急诊科。五官科大夫接诊,家属告知该老人患有:脑梗塞,高血压,糖尿病。诊断为上唇全唇裂伤,上牙龈部分缺损,舌不详。瞳孔约3-4MM,BP:110/70MMHG,颅内疾病除外。内科大夫看正常就离开了,此刻心电监控撤除。开始缝嘴,做皮试和打麻醉药,约四针在嘴周围。0:45分病人呼之不应,呼吸6次/分,瞳孔约5MM,心电监控才又开启,显示BP:54/21MMHG,HR:40次/分。即刻予静脉通路开放,阿托品1MG+肾上腺素1MG+多巴胺20MG+可拉明375MG,同时予气管插管橡皮球辅助呼吸,持续胸外按压,反复应用抢救无效。至1:15监护显示一条直线,瞳孔散大到边,抢救无效,宣布临床死亡。但在死亡证明上死亡原因写着“脑血管意外”(五官科大夫)。

其它综合
2005-11-12 09: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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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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