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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进行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继承
2022-01-21 13:39: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需要身份证,财产证据,继承人都要到场。
  • 您好,要有书面的遗嘱和身份证的
  •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遗嘱公证程序: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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