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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发生日期打错了,是10月底11月初的时候张江乡政府对我妈单位裁掉的员工进行补偿。我妈当时请假的时候因为时间长也没确定,所以在向部门领导请假时也没具体说多长时间,然后就从2003年一直到单位停产(2005/9)在家带孩子(自己家的),期间单位也没通知过她要去上班。请假期间因为工资是按工时/计件来计算的所以也没有工资。养老金是交农村养老金的(自己900/年,单位300/年),2003、2004年的养老保险1200元都是我妈交到单位,由单位交纳的。

损害赔偿
2005-11-25 11:21: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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