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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属于电子数据还是视听资料

知识产权
2022-01-14 23:03: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录音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 录音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 您好,录音一般属于试听材料
  • 录音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 录音在证据是证据的一种,应该属于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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