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请教您一个问题: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出了一件事情:前段时间,朋友出差,和同事(女)发生了关系.同事的丈夫也是朋友的单位.一次意外朋友和女同事的事情暴露,被女同事的丈夫知道(仅是女同事的丈夫自己知道,因为是朋友和女同事聊天时,结果聊天的对方是女同事的丈夫,朋友对里面说了很多绵绵的话)后来女同事的丈夫以妻子和自己发疾病(下体骚痒等)为理由到朋友的父亲家向朋友的父亲说了此事情,并扬言,如果朋友的父亲不管就要找人收拾朋友,要废了朋友.说他找了黑社会的人来了.朋友的父亲找到朋友问明情况,打电话问女同事的丈夫他想怎么办,女同事的丈夫提出条件:说要18000元,后商量为16000元.第二天就必须拿出. 朋友的父亲被逼无奈拿出钱,女同事的丈夫写了收到条,上边写的是:从此两家互不相找,否则后果自负.朋友也写了保证:从此两家没有瓜葛.因为都是教师因此这些事情都是极少数人知道,朋友这边只有他的父母知道,连妻子都不知道,那边可能只有朋友的丈夫知道,女同事可能都不知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