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婚后因性格问题一直感情不合,我爸也在外面\"包二奶\",在2001年的时候我妈想出国(与外国人假结婚出国),于是在我爸不再家的时候自己去办了离婚手续(办的离婚手续是真的),我妈离开了家!!我家有四个兄弟姐妹,家里有两幢房子,离婚书上判的是:我爸要一个孩子,我妈要三个,房子双方各一幢,而且我妈要的房子的房产证上是我妈的名字。现在出现了下列情况:我小弟还在家里(房产属名我妈的房子)读书(他是判给我妈的),我你不但不负生活费、学费等费用还于2002就把他赶出去了(一直住在亲戚那,一切费用都是亲戚先给的),我于今年6月份把我小弟领回家,我爸照样还是不给学费、生活费,还把二奶带回了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