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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叫王**, 是***毕业生, 毕业后应聘到贵公司工作. 2003年7月~2003年10月在**公司 2003年10月~2003年12月在**公司, 在此期间签定了一份试用合同, 合同截止日期为2003年12月31日. 合同到期后, 也就是在2003年12月31日, 我表示不在继续续签. 公司尊重我的选择, 并与我签定了解聘书. 随后在2004年1月3日我离开兰州, 到徐州重新找工作. 几经周折, 现在在一家公司稳定下来. 因为我的档案仍留在原单位, 给很多事情带来不便, 想与您沟通一下, 很好的解决此事. 在此之前, 我曾电话询问过相关事项. 2004年大概是在七八月之间, 我打电话到公司人力资源处, 被告知只要交2000元培训费, 就可以提取档案. 因考虑到我在公司时没有接受过相关的培训, 认为不合理, 就没有接受这样的解决方案. 今年, 也就是2005年三月间我又打电话到公司人力资源处咨询相关事项, 被告知要交5000元培训费. 于是我就此事咨询了我现在公司的特聘律师, 他在详细询问了我的情况后, 认为公司要我交培训费是不应该的, 不合法的, 并且给了我两条建议. 1. 友好协商解决.2. 向兰州市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于是我写信给公司人力资源处,要求友好协商解决,但一直没有是到答复。我曾在今年7月初专程请假回兰州处理此事,但由于时间非常紧迫,并没有得到结果。当时由于个人婚姻问题无法在拖,所以想先办理结婚登记。在询问徐州市民政局后得知,需要我们双方的身份证和集体户口证明(需要派出所电脑打印的)。于是回到兰州,在我的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拱星墩派出所询问相关事项,被告知最好将我的户口从单位迁到人才中心,因为我已经不在原单位,随时会被消户的。我又到市人才中心询问相关事项,接待人员告诉我只需要我在单位的户籍卡就可以在人才中心落户。在经再三询问得到这样肯定的答复后,我回到原单位兰新瑞德实业有限公司,将我的事情告诉接待我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我的户籍卡给我,并让我签了名字。然后我又带着户籍卡到人才中心,将户籍卡和300元的落户费用交给工作人员,并被告知一个月后将会办好我需要的户籍管理证明。在得到这样的肯定答复后,我回到徐州。可是在一个月后,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却又告知我,办理户籍管理证明还需要我从学校迁到单位时候的报到证。可原单位告诉我报到证属于档案的一部分,如果要报到证,就必须缴纳5000元的培训费,得到档案也就有报到证了。事情到此,又让我非常的难为。我离开原单位是正常离职,试用期满了,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且我在原单位也没有专门接受过任何相关的特殊培训。原单位的人力资源处工作人员这样告诉我:你在单位工作了半年,公司潜移默化的对你进行了培训。事情就是这样的。现在,我非常的需要我的档案和我的户籍管理证明。我今年26了,在终身大事面前,我的档案却像一座山一样挡着我的去路。我的家就在甘肃的一个小县城,母亲一直在家,是典型的家庭妇女,父亲是个工人(已经退休),还有一个哥哥,只是初中毕业,结婚了,却还是没有正式工作,嫂子也是在家,还有一个1岁多的侄子。家庭负担是很重的。所以我的档案的事情也就这样一直拖着了。当初我的试用期满后,我来徐州投奔我男朋友,可我来了不久,他就因为自己的工作不好,趁着单位改制之即辞职去了苏州,从去年3月到现在,我们一直是两地相隔。现在的竞争非常的激烈,工作非常不好找,所以我一直无法和他在一起,可我们决定结婚,这样会使得我们的关系稳定。2005年春节时候我们在他们家已经定婚了,本来打算十一时候结婚,却因为手续不齐全无法办理。两个人一直处于分开的状态。5000元对我不是个小数目,可更为重要的是这笔费用根本就是乱收的。这就是整个事情的经过。

证券投资
2005-11-13 16:29: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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