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西一普通农民,想请教几个问题,望能答复 我家于1978年在自家自留地上盖了两间土坯房,当时还没有分田到户(即还没有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我们那里是1982年才分田到户的).此处房产也经当地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八十年代测量登记并发了房产证. 今年6月,因遭受特大洪水,此处房屋全部倒塌,我想在原地基上重新盖新房,可相邻的的农田主说我的房子在当年1978年盖时没有留飘水位,并侵过了他的农田,要求我缩进2尺另挖地基,并把原地基石头挖出填平.理由是分田到户后的农田划分图显示我的房子的飘水位在空中侵入了他农田,且还可能占用了他的农田. 我想问的是在分田到户后的农田划分图将之前已建好的房产土地划入另一块农田是否合理,对方要求的是否合理,我在已倒塌的原有房产土地上重建,有何不妥? 如因陈述不清楚完整的我可以通过哪部法律法规进行了解有关规定?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