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现在的同居男友98年与前妻离婚,当时离婚的目的是女方为了多要一套住房,而自己提出假离婚的。离婚后男方的经济收入仍然全部交给前妻(每月约2千多元),并居住在一起共同抚养孩子(现年18周岁)。2005年4月,男方在外租赁房子并与我同居,2005年5月因前妻不同意而又搬回前妻处并于2005年7月23日与前妻办理复婚手续,2005年9月再次与我和好并与我同居,并向妻子提出离婚,妻子以他是过错方为由,提出要求补偿她20万元人民币,否则坚决不予离婚。这种情况下男方自愿放弃现有家庭财产,并每月承担孩子700元抚养费以及上学往来路费。

证券投资
2016-10-23 15:14: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2,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3,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4,离婚协议书中注明财产分割方式和办理,注明孩子已经成年、不存在抚养权问题即可。5,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   离婚后又住在一起,单方购置房产,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为共同财产,就是个人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行分开即可。 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非婚生子和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即抚养赡养继承等,与婚生子一样。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如有不清楚之处或其它需要,欢迎与我联系。
  • 您好!
    1、一方因对方与他人同居而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损害赔偿,证据确凿的,法院将予以支持。
    2、确认感情破裂: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性格不和,家庭矛盾突出,一方有恶习,违法犯罪行为等。
    3、婚姻浏览专业离婚律师网www.lihun51.com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