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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嫖娼的追诉期不是6个月吗,为什么网上有些嫖娼案例过了一年还被公安机关传唤呢?公安机关的做法不是与法律相违背了吗?过了追诉时效再立案,就算有证据,也应该叫非法立案吧,望各位律师老师解答?

刑事案件
2022-01-06 14:16:1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一般情况是,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等分析的
  • 根据具体案情确定,处理解决
  • 有些案件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 被公安机关传唤调查和是否作出治安处罚是两个概念。如果案件涉及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组织卖淫等犯罪,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活动中也有权力进行调查的。如果经过调查证明超过六个月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不再处罚。
  • 您好,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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