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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3月我的堂姐以帮我安排工作为由,从我父亲处拿得54万。其中我父亲没有告知我本人,堂姐在明确知道我有强烈的反对意愿且未与我协商的情况下选择拿走钱去开始为我安排工作。期间提出停止并退还款项时以事情已经开始无法停止退钱为由搪塞。我于7月份当面与其沟通,明确表示不需要为我安排工作并要求退还金额时,以事情已经完成拒不退还。在所谓的安排工作的整个过程中都未与我有过沟通,且在询问事情进度时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搪塞并声称现在的进度已经不是自己负责,从7月份到年底再到现在所说的22年上半年。

债权债务
2022-01-01 14:37: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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