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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社区医院处理手指割伤,没有处理好,就到医院就诊,问医生需不需要缝合,医生说不需要,三天后换药,三天后伤口发炎,需要缝合处理,我没有多想就让医生处理,到交费的时候说是缝合是指皮要六佰多元,合理吗?还延误治疗最好时机,恢复也要加长时间,这是谁的责任

医疗纠纷
2021-12-30 20: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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