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行政处罚。需要对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的,行对责任人作出处罚裁决书,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4、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分为人身
损害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及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三大类。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