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戚(A君)是一间厂的司机,05年8月27日的凌晨在与另外一名司机(B君)送货回厂的途中,在一个转弯路口有3人挡道,A鸣笛示意对方让路,对方不让反上前踢车门,B下车与这几个人发生口角,A在电话通知老板后也下车了解情况。在发生口角期间,对方打了个电话,在不到5分钟的时间内,大概有7、8个人开车摩托车飞驰而来,个个手拿长刀,一停车就开始砍人。由于A在事情发生前两天脚扭伤了跑不快,被砍至重伤,身上有9处刀伤,最长伤口10厘米,小的也有5厘米,左脚趾4个被砍断,后经手术接回2个脚趾,大腿腿骨打了钢钉。 在A电话通知老板后,老板及老板的儿子有到场,一下车也被歹徒砍伤,其中老板的左手尺骨被砍断,老板的儿子头被敲破,腰被砍一刀。整个事情已经报案,但管辖区派出所未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