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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21-12-17 16:03:1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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