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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2年购买房产一处,当时为期房,本想用作结婚,当时因为男友贫穷,只出2万元(当初没有任何借款字据说明他出资2万元),我也同样出2万元,并设定了按揭贷款,贷款实行以来一直每月都是我在还款,其中前1年的时间都是我把钱给他,他去银行存,后来基本上都是我自己在存,所以我不知道他有没有保留银行凭证;在2005年5月,我们购置了瓷砖(3000元左右),家具定金(2000元左右),由前男友支付,但票据是我的名字,现在与男友分手,因为房子这些年升值比较大,基本上升值一倍,他拟让我赔给他经济损失;我说可以按贷款利息赔给他,但他说还要评估,然后拿走一半的利润;产权证还没有下来,只有购房合同,合同和发票上全是我的名字;但现在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在我前男友手中,我的身份证在我自己手中,经过几次商谈,他明确表示,除非我支付他6万元,否则他不会还给我,我说去挂失,他说如果挂失,他会马上拿文件过去证实莫须有,并同时声明此处房子有纠纷,暂缓办理相关事宜。我不能知道这几次谈话他有没有录音,我只有qq聊天上的纪录。

建筑工程
2005-11-03 07:25: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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