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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病患家属在医院配护,值班护士没有查看病房有无病人,就打开紫外线消毒灯,导致家属眼睛受伤,脸上脱皮,干皱。眼睛诊断为:电光性眼炎。脸上诊断为:光敏性皮炎。病患是:2岁半小孩,家属是:24岁成人。病患不懂表达病情,眼睛诊断为:先预防为主,脸上诊断为:回来自行润肤。我应该怎么要医院赔偿?

医疗纠纷
2022-12-04 0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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