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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找人办事,钱给了没办事,钱不给,转账地是哈尔滨是不是可以在哈尔滨起诉

债权债务
2021-12-14 09:34:4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追问:谢谢李律师,从要求对方还钱到现在,马上就要到三年了,我是哈尔滨的,现在由于疫情原因,没发走动,这种不可抗力的因素,是不是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 ,你好,需要看具体办什么事,若是违法事情的,可能会驳回起诉。若是合法事情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 你好,你可以要求返还钱,建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可以在哈尔滨起诉
  • 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并不是转款地。
  •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产生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是属于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地的法院管辖。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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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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