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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末交付的商铺出租,乙方不想再租了,合同租期为36个月,半年一付,人民币34968元,本次租金对应时间半年,押金6000元,末租满3年,押金不退,如果甲乙双方违约,其违约金均为房屋租金总额的三分之一,有下列情况视为违约,抵押,典当,入股,他人调剂交换的。现在乙方不想再租,乙方需要赔违约金吗?

房产纠纷
2021-12-12 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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