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在一小私人厂打工,老板欠了银行一笔钱,行长找上门,说是自己已替老板垫了1.5万元利息,请老板支持配合一下,还给他钱。老板无奈,求助我,让我和他女儿同时签下这1.5万借条。老板的一亲戚也在旁边劝我签下。那行长也劝诱我,让我签了,反正以后让我盯着老板,尽快还他钱就了事,算是帮了他的忙!我一时糊涂,就签了。后来那行长老是来向我讨钱,我就给他汇了1万,有汇款单,但忘了让他写收条,之后我又从老板处拿了6台平车给他,值3千左右。现在那黑心的行长竟把我以民间借贷纠纷告上法庭,要我再偿还那1.5万元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