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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偏僻农村人。今年元月,我请本村一司机王某用自己的拖拉机帮我拉土,第2天,该司机又另请了同样一拖拉机好友胡某两人同时帮我拉土(本地再没有其他机动车行驶),当天胡某在开着空车去拉土的途中,该车后轮将对面走来的我儿子(5岁)撞倒,当时有目击者未成年人叫喊“车撞人了”,但胡某没听见。后来只发现我儿子左腿有车轮印挤伤,儿子不能行走。我儿子与目击者指认是被胡某的车所撞,当时胡某没否认,第二天,王某胡某继续帮我拉土,我将儿子送县医院诊治,经拍片,医生以腿上的车轮印作出诊断报告:因车撞伤至腿部骨折。后又查得体内被压伤不能排尿。今止共花医疗费2万多元。在治疗期间,我找胡某多次要医疗费,胡某见伤事严重却拒绝肇事行为不承认,辩称:“有两辆车,凭什么认定是我的车”,当时目击者也不愿作证,我又找交管部门,(因当时以为不严重则没人报案),交管部门也不管。

继承
2005-10-30 19:45: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