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司与(需方)南京某公司2003年签署了一批合同,发货到上海某运营商,现至今还有一部份货款未回笼。有正式后,签收单是三方公司共同签署的,但签收单需方一览为我司人员签字。情况就是这样。

医疗纠纷
2005-10-28 10:31:1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