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现在的公司以下简称(现公司)事情经过:现在本人已经不在原公司了,但前几天原公司老板打电话给我,说以前有一笔数目不对,因为我以前在原公司是做业务员,之间还得拿钱交易。与交往客户对不上帐,于是让我过去原公司,我看了一下,当初收的收据与客户以往的收据格式不同,客户也说那不是他的笔迹,上面的公司印章也不是他们的,是伪造的。因为当时发生的日期是05年2月,到现在已过了半年多,我记得也没法那么详细,也有让以前同事帮我回忆一下,有没有见到客户来找过我之类的记忆,可大多人都不记得了。而我那些钱一定有交给他,收据也是从他那接过来的。可他总说没有这回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