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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给人打了欠条,人家要告我诈骗罪,因为那是我借他爸妈的钱,我们以谈恋爱的名义从他手机转走了3000块钱,现在我承认我转走了,人家录了音,告我诈骗,请问成立吗

刑事案件
2021-12-03 15:54:2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根据您的描述是属于欠款,您这边还上就行了,这不属于诈骗,不成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你好,根据你简单所说的情况应该是不构成的,但是成立借款关系,应当按期偿还借款。
    追问:而且这都是打的欠条,欠条也在人家手上
  • 你好,据你说的情况,要分析清楚当时转钱当事人是否清楚
  • 如果你是不经过他同意转走他的钱,是构成盗窃的
  • 你好,不构成诈骗,但是构成盗窃罪
    追问:盗窃罪是怎么说的,需要判刑吗,还是,
  • 你好,如果是打了欠条的话是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
    追问:我已经还了她3000了,现在要告我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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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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