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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也许不该拿出来说,一件盗窃事件也许很平常。生活中到处都有可能发生,但是我要拿 出来说的并不是这件事情本身,而是由这件事情而引发的其他一些事情。 这件事情是这样的,2007年6月8日下午,0⒏栋⒊29宿舍被盗,丢失3台笔记本电脑。好像是由于隔壁331的 门未锁。我们的宿舍是两两相通的。毫无疑问,这件事情存在内奸, 但是这栋的每个人都有可能。今天我们也看了录像。那两个盗贼我们都不认识。刚才好笑的事情发生了, 竟然要我们打话单给学校。我就奇怪了,⒈那是很私人的东西,是不是跟某某某打电话,发短信的内容都要 告诉他们?⒉学校要查内奸,很好,那是对我们学生的极度不信任。⒊你查可以,闹的大家人心惶惶就是目的? 对了还忘了件事`2006年11月21日,鄙人宿舍也被盗。同样倒霉的当然还有隔壁的325。两两相通嘛!当时 丢了台笔记本,一个手机,MP3,随身听,还有若干现金,价值没这次高。不过那件事来的快去的也快。 那次还发生在我们宿舍,我也没看见谁来查话单,谁来调查这调查那。貌似那些东西没3台笔记本值钱, 得不到警察叔叔的重视`!?还是因为我们的受害者没向这次那样要直接找校长谈,得到重视? 我们上次那位丢电脑的仁兄其实也抗议了,在西祠里也发了帖子,可是结果呢?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 不要是到现在?破案?见鬼去吧。我并不是怀疑警察同志,有些地方还是要说的,的确上次警察同志可能也 尽力了。这点要肯定。既然学校想把他忘了,我们也不追究。但是这次呢,上次的教训貌似还不够? 真巧,怎么又是英语班啊,还是我们隔壁宿舍?!是不是就是我们英语班的内奸`?对不起,我们是受害者 好不好?能这样把受害者这样喊来喊去的,还要打话单`!?我有协助警察同志破案的义务,没错。但貌似上次 事件就不应该像这次一样重视!?如果当时重视了呢?还会有这件事情发生? 话单我们都交了,该尽力的我们都尽力,我们要的,只是那结果,谢谢!{没心情写了,晚饭7的没吃}

刑事行政
2007-06-24 22:20: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