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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的旧男朋友约我出去吃饭,那时我们是很普通的朋友,但吃完后他就一直不肯回他家,说要来我的出租房里住一晚,我拒绝他好多次他都跟着我,到了上社,我叫他到那里的旅馆住,他说没那个必要,还是一直跟着我到了我家,他说他来只是想看看世界杯(电视),怎么都不走,我那时没有办法了,只好让他留下,就这样我们很平静的过了一晚,我当时都穿着长睡衣,我怕他有不轨企图,所以一直没有熟睡,他又向我提出性要求,我没答应,半夜,他的手有过不安分,但我已经立刻制止,后来一直到了早上六点离开。这件事被我现在的男朋友知道了,他很生气,找到我以前的男朋友,但以前的男朋友却三番四次说和我有过很亲密和关系,我现在的话他已经不信了,我们的关系一落千丈,他说要我告以前男朋友强奸,并找到了律师,那个律师说只要有证据证明他和我有亲密关系,我能作证就能完全可以告他强奸。或告他诽谤。 但是,我旧男友,又承认同我发生有过关系,而且,有短信,聊天记录,这样可以告他吗!这样的证据起作用吗?

证券投资
2005-10-28 13: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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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