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弟右手食指末端断了一节,被鉴定为十级工伤,请问这合理吗?他们公司没签定劳动合同,也没买工伤保险,那赔偿的话要找哪些人,需要赔多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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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作出的鉴定结论为准,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我们国家承认事实劳动关系,但要有证据证明;
2.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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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回复,我还有点不明白就是不是还有一种伤残补助金吗?没有签定合同的可以不可要求公司赔偿这个补助金呢?他那个工伤赔偿是基本工资*6个月,这个基本工资是按多少来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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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