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我用我的笔记本电脑写文章,中午同寝室的同学将她未写好的文件用QQ传到我的电脑上,告诉我下午要用电脑。由于我下午要外出,就将电脑放在桌子上。下午同学在我的桌子上用的,用完后就放在上面,到阳台看书,并将阳台门窗关上了,但没有锁寝室门,只是关上了。寝室还有一人在睡觉。下午3点多,小偷入室偷走我的电脑,这时我的同学还在阳台看书,没有意识到小偷会进寝室偷东西。警方和学校都无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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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向警方报案.
你与同学之间是借用关系,他没有将电脑交给作为所有人的你,去电脑有保管义务,因他的过错,造成你的损失.他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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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