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不足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的认定结果,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