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问下,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金额500万,公司对公账户打给股东私人账户,有什么法律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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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要想把公司的资金转移到个人账户上,有三种方式:
(1)分红:公司每年的经营的利润是可以进行分配的,但是分红是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公司账面上的500万元,到实际控制人手里只会有400万元。
(2)工资: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有在公司里面任职的,那么是可以给自己发工资的,发工资其实也是变相于将公司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上,但是同样的,发工资也必须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我国的工资个税免征额为5000元。
(3)暂借款:股东可以通过向公司临时暂借资金用于自己的所需,但是暂借款是必须要有利息的,所以你可以通过暂借的手续将公司的资金转到自己的卡上,但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到公司账户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因为公司出借款项获得的利息是需要纳税的,如果你原金额转出转入,而存银行的利息却自己拿了,那么你就是侵占公司的利益,而公司等于存在偷漏税的行为,税务查到会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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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无签订借款合同?建议完善公司内部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程序。另外该自然人的还款能力,以及借款有无担保,都是需要考虑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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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话,是符合相关的规定的么?有走相关的流程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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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向公司借款需要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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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能存在不还款的风险,再一个要把借款协议写清楚,做实质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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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借款的事实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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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就是有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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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股东有给公司打借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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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所有股东签字才可进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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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担心的什么风险呢,可以给你打电话沟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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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风险,建议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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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