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证据证明丙方与乙方是存在劳动关系,则丙方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劳动报酬。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第一条规定劳动关系成立需要同时具备的情形,即: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