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号我骑共享哈啰单车被后方蒋女士的电动车超车撞倒在地,当时蒋女士并没有第一时间带我去医院而是先去公司打卡再将我带去医院。当时是左腿膝盖疼痛明显拍了X片,想着没什么问题就没报警。第二天早上我发现我的左边胳膊疼的抬不起来,左边整条手臂肿胀,让蒋女士带我去医院蒋女士不愿意并言辞激烈,后还将微信拉黑。20号便报警处理,但是交警并没有解决我的问题,整个处理问题很敷衍,明明对方是全责我是受害方,交警处理问题流程化,就是那种报了警你俩能私了吗?不能你就去去送她好了!诉讼起码半年以上。我当时就很无语,蒋女士在我发生事故不到24小时我就已经告知我身体出现问题,并且还将我拉黑,交警也并没有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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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叫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后跟结合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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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