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有一些法律知识想咨询一下,麻烦帮忙解决一下,谢谢!我们家在2000年时与我二叔合租了村委会13间的废弃房子和约1.2亩的地方搞养殖业,签合同时签的是我二叔的名字,口头和村委会说了是我二叔我们两家合股的.没有提到我爸的名字.当时签合同时约定的是房子我们自己维修,新建的房子归我们自己所有.自2000年合同升效后,村委会提供的厂地一直不够,给我们的养殖业造成影响.因此我二叔在2002年时退出.我们把我二叔的前期投入的钱还给了他,他给我们写了退股金的收条.后来在2003年正月时村委会又私自做主把我们租的地方铲平做了马路,导到我们的养殖业无法进行.合同约定我们前五年交3000元的房租,后五年交5000元的房租.就是因为村委会提供的厂地一直不足,所以前五年的房租我们家只交了一半,拖欠了一半. 现在由于我们村发现一天然溶洞,正在开发中,要占用我们家租的地方,便是给我们的损失还不够我们前期修房的费用呢!我们不搬村委会要起诉我们,说我们不交房租违约了.而且村委会干部还总是用话来威胁我们.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违约了,我二叔是不是属于么自转租了呢?如果打官司,我们胜诉的机会有多大? 还有,现在溶洞正在开发中,就在我们生的地方不到100米处,每天24小时施工,又是放炮,又是机器声,吵得我们一家四口人好几个月都不能好好休息,整天没精神.找有关部门反映,也没人给解决。  此 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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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7 1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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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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