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今年5月初查出怀孕,到现在差不多5个多月了,她身材比较瘦小,小的时候身体也不是很好,而现在,她所在的单位,有一些很苛刻的“规定”,比如上厕所,喝水,休息等都非常限制,劳动时间比较长,而且,怀孕的时候尽量不要弯腰,可是我太太的工作需要她频繁弯腰,每天回家都说累,现在我太太想向单位提出休假保胎请求,可是单位说,必须出据医院证明,于是,我太太去医院检查身体,结果是一切正常,但是因为单位同意我太太在家休息是需要医院证明的,所以我太太还是向医生请求开张证明,但是医院却说,没有病,开不了证明。我就在想,医院是不是很希望我们生病呢?明知现在的工作环境对健康没有好处,但是医院不同意我们避开这些不良因素,难道非要我们生病了,才让我们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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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要开证明的,医生的说法是有道理的,你们可以让医生开一些孕妇注意事项的证明.法律规定孕妇不能从事危险性工作,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最好你们与单位协商,让单位为你妻子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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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