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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孩子去商场玩给兔子喂萝卜,营业员没在,,我和孩子在等的期间孩子总想碰兔子,我手机响了,看了眼手机,孩子被兔子咬了,墙上贴有注意事项,请问对方有责任吗,有多少责任

损害赔偿
2021-11-22 14:54:1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第一,孩子多大,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第二、喂兔子的萝卜是谁提供的,是否为兔子家提供的;如果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且胡萝卜也是他们提供给的至少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 您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建议双方协商赔偿医疗费用等。
  • 商场未尽到责任,是有一部分责任的。
  • 您好,对方是否要承担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伤情较为严重可委托律师介入协助维权。
  • 你问的问题属于饲养动物侵权类型案件,《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动物饲养人要承担一定侵权责任的,虽然有注意事项,但是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仍然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至于多少责任,取决于法官自由裁量权。
  • 商场如果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安全注意提示义务、危险防范义务,则责任是监护人的。没有尽到则按照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 你好,看对方是否有过错,你也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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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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