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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夫妻分居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民事相关
2021-11-16 21:12: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有分居协议就比较好,其它的如证人证言。建议你电话或者当面咨询。
  • 你好,最好的证据是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
  •   能作为夫妻分居证明有很多,但需要在生活中仔细的收集,一般而言夫妻分居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二、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2、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分居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目前现行法律,分居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不论分居时间的长短,婚姻关系都不会因分居状态的延续而解除。要注意
  • 分居的证据,比如居住证,工作证明等。
  • 您好,双方感情破裂就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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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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