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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为被并购方,乙方为并购方,在并购协议中有一条关于股权支付的问题,乙方分三次支付甲方500万,以支付的现金购买对方54.80%股权,现金支付到甲方的银行账号上。(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内支付30%,金额为150万。(2)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10内支付40%,金额为200万。(3)剩余未支付的金额由双方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友好协商逐步支付。这个协议有什么问题吗?

公司企业
2021-11-14 17: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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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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