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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是一名老师,在我的学生中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我的学生是未满十五岁的未成年人,在10月11日晚,甲和乙两名学生借了丙学生的手机,然后把手机借给了丁(丁非我校学生)。后来,丁离家出走,手机不明下落。丁家长明确孩子找到后可赔偿。后来丙学生家长到学校要求甲乙赔偿手机。丁家长明确孩子找到后明确事实可赔偿。

损害赔偿
2006-12-05 18:51: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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