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期间房客使用不当,落水损害楼下住户装修,后楼下住户要求赔偿一万或将其所损装修复原,但经房管所人员非正式估计,如经相关单位评估应只能在一千元左右.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故建议对方请相关权威机构\"评估\"或向法院起诉.但遭对方拒绝,并坚持他们的赔偿要求.此后我方为避免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故不再准备出租房屋,而转为出卖.对方为达到赔偿目的,对我方房屋出卖进行了阻挠,实施在我家门写字,将门锁弄死,并每次对\"看房\"进行吵闹.使我方房屋出卖无法完成.(由于我方男主人长期出门在外,故无法予以当面交涉)为此我方已多次电话与其联系,及委托他人前去交涉(由于对女主人实施野蛮手段,我方已实施女主人避免与对方见面的措施),但对方仍坚持无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