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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89年离婚,于97年9月29日再婚,仅仅18天后车祸突然去世!去世的时候背有单位10万圆的债务,和同事3万圆的债务,同时有嘉定区40平方产权房(95年购买,97年价值8万,产权人为父亲),和徐汇区单位分配住房(50平方,97年3月购买,当时产权人是单位,价值15万)!当时继承人有我,哥哥,爷爷,奶奶,继母!后经单位协调:两套房子都是婚前父亲所有,所以我们直系亲属一方承担债务,单位同意把单位产权房给我们直系亲属,同时我们一家付给继母25000!继母拿到现金后在父亲单位协调下签字同意放弃任何权利!现在我要卖嘉定房子,但听说要继母去公证处签字才可以!所以我找到她,但她拒绝去,以后对我的要求不予理睬!我没办法,只能要对她提起诉讼。。。。。。请问这样的官司打一下要多久,多少钱(嘉定房产现价值25万左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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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8 11:28:1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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